1.负责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负责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有关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3. 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4. 负责指导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 负责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会籍管理、工会经费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