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学生进入电大学习时(普专或对口升学),需迁移户口的学生,凭当地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在报名入学时,学校由专人统一收取、登记、造册。
2、学校在当年12月份之前凭由省教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招收文件和招收名单报市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后到当地派出所入户、发户口登记本,由学校专人保管。
3、学生毕业后凭省教委统一发的派遣证复印件和户口登记本到派出所迁往学生本人所在地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