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大会计专科课程模拟实验和综合模拟实验实施意见
会计课程模拟实验
会计课程模拟实验是财经科日常性的学习训练,是掌握和巩固所学会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养会计技能,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实验内容设计与目的
会计课程实验是根据中央电大要求,为配合会计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而设计的。
1、《基础会计学》课程实验
《基础会计学》课程实验所用经济业务一般选择企业一个完整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基本业务。通过该课程实验,能使学生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操作,如填制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从而更好地理解会计入门知识。
2、《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实验
《企业财务会计学》课程实验所用经济业务一般选择几个重要行业,如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等所发生的特殊业务。通过实验,能使学生熟练掌握各行业的专项核算。
3、《成本会计》课程实验
《成本会计学》课程实验所用经济业务,一般选择制造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成本核算业务。通过实验,使学生能熟练运用制造业常见的几种成本归结与计算方法和核算程序。
二、实验安排
1、每门课程的实验教材由省电大责任教师负责组织人员编写,及时发放给学生。
2、每门课程实验学时数为18学时,并计入该课程的总学时。
3、课程实验可采用随堂作业形式,以班为单位在授课教师指导下完成。
4、课程实验要求在开设该课程的学期末,随该课程教学一并完成。
5、课程实验用品在课程实验教材中已备,无需学生购买。
三、实验要求
1、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各教学班应聘请既懂会计理论,又熟悉会计实际操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实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做到事前认真备课、事中耐心辅导学生,事后严格按省电大下达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2、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实验。实验中应严格按指导教师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实验。
四、实验考核
1、课程实验由省级电大负责考核,不完成规定课程实验或完成实验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更不能按期毕业。
2、实验成绩的评定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依据省电大下发的评分标准共同掌握。
3、由省电大经济教研室制定课程实验评分标准,并负责实验成绩的最后审定。
4、课程实验成绩的审定,可采取全面检查和部分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的时间可根据需要确定。一般每学期抽取三分之一分校,未抽到的分校,在学生毕业前一律都要验收。
会计综合模拟实验
会计综合模拟实验是一次全面的、综合的会计实习。较之课程实验,会计业务设置较为系统、全面,实验难度较大。通过实验,可以使学生全面掌握会计各项技能,并运用这些技能熟练地处理各种业务;通过实验,学生可以对几年来所学会计知识进行一次全面的复习和总结,在会计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机构及职责
1、省校指导机构及职责
省校由经济教研室负责此项工作指导任务。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省电大会计综合模拟实验实施意见;
(2)负责召集编写实验用教材、设计答辩题库、制定实验成绩评分标准;
(3)了解分校实验进行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4)审核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资格;
(5)协助分校做好实验的答辩工作;
(6)参加实验成绩评定、终审、验收工作。
2、分校指导机构及职责
分校由原毕业作业工作领导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分校是教学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在指导做好实验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搞好实验的系列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省校安排,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2)深入教学班检查工作,初审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资格并及时报省校教学处批准;
(3)组织实验成绩评定工作及答辩工作;
(4)及时向省校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指导教师的选聘及主要职责
指导教师的选聘由分校及教学班共同商定。指导教师应由同时具有财会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财会工作者担任,每名指导教师可指导10名学生。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有:
1、明确所指导学生的培养目标、实验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实验的认识;
2、了解学生的能力、学习、思想及工作实践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设计实验计划,熟悉实验教材,指导学生正确地进行各种会计操作;
4、根据省电大制定的评分标准,审阅批改学生实验材料,提出建议性成绩,并写出适当的评语;
5、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准备;
6、对学生实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学生抄袭他人实验资料,应及时进行批评指正。对屡教不改者,指导教师有资格向领导小组提出取消该学生实验的资格。聘请单位应按实际工作量付给指导教师报酬。
三、实验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财经法规对实验用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2、学生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必须符合系统性、全面性、综合性、连续性的会计核算原则;
3、学生的实际操作应符合课本上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成绩评定
实验成绩由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和答辩成绩共同确定。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一般由指导教师依据省电大下发的评分标准来确定。60分以上成绩的,可以取得参加答辩资格,然后通过答辩来最后综合确定其成绩;60分以下成绩的,不能参加答辩,实验成绩为不合格,必须重作。
五、答辩程序
考虑到会计综合模拟实验的特殊性,即学生抄袭行为可能发生,控制难度较大,因此要求每个建议成绩合格的学生都必须进行口头答辩。
答辩具体形式采用从答辩题库随机抽题和答辩教师命题相结合的回答形式。答辩题库(包括参考答案)由省校经济教研室建立,对外不公开。
答辩前,分校应成立由答辩教师参加的答辩小组(每组应由三名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不可以作为答辩教师。
答辩时,先由答辩组长介绍答辩组成员、答辩顺序、答辩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然后由学生从答辩题库抽两道题,当场回答,无须准备,两道题回答正确后,再由答辩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作业提出一个问题,学生当场回答。每名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集体议定成绩,拟定评语,并签名。
六、时间安排
1、教学班应在6月或12月初聘好指导教师,填好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分校。分校应在6月或12月底以前将名单汇总,初审后报省校教学处。教学处自收件之日起,15日内予以批复。若无批复,则视为同意。
2、9月或3月份,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有步骤地进行实验。10月或4月末,学生应完成全部实验,分校上报答辩教师资格审查表,同省校教学处确定答辩具体时间。12月或5月初,开始进行答辩验收。整个答辩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暑假前完成,不能影响学生按期毕业。
3、答辩工作未结束,不能提前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