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补修意见
省校教学处
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电大《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报告》的精神,切实搞好法学专业(本科)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工作,保证非法学专业学员顺利适应法学本科开放教育的学习,落实教学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中央电大和安徽电大法学专业开放教育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法学专业课程补修意见如下:
一、补修目的和补修课程
为了顺利实现专科、非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与法学本科的衔接,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非法学专业学员参加法学专业本科学习,需要按照法学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课程补修,具体课程为:法理和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
二、补修方法
试点分校采取学生一边学习本科段课程,一边学习补修课程的方式。补修课程考核方式可以为:考试(开卷或者闭卷)、大作业、分次作业等,具体由各分校组织实施。考核合格一门计算一门,直至补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结果计入学籍档案,供毕业时审核。应补修而未补修者不得毕业。学生补修课程不列入本科教学计划内,不作为毕业学分计算。
三、学习方式
学生可以采取自学、收看音像教材、适当面授辅导并且结合作业或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面授辅导可以在教学班插班听课,与本门课程任课教师联系解惑、答疑。
四、学习资源与学期安排
分校可以自己选择相关学习资源,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和辅助教材)、音像教材。省电大拟提供每门课程辅导材料(推荐教材),内容包括本门课程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并且配备参考练习题,对于基本知识部分,学生应该认真结合教材进行学习、掌握,参考练习题供巩固基本知识使用。具体学习资源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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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期安排 |
文字教材 主教材 |
文字教材 辅助教材 |
音像教材 |
推荐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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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
第一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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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
第一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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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第二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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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
第二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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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
第二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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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 |
第二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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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第三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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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第三学期 |
中央电大 |
中央电大 |
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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