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补修意见

 

省校教学处

为了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电大《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报告》的精神,切实搞好法学专业(本科)开放教育试点的教学工作,保证非法学专业学员顺利适应法学本科开放教育的学习,落实教学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中央电大和安徽电大法学专业开放教育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法学专业课程补修意见如下:

一、补修目的和补修课程

为了顺利实现专科、非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与法学本科的衔接,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非法学专业学员参加法学专业本科学习,需要按照法学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课程补修,具体课程为:法理和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

二、补修方法

试点分校采取学生一边学习本科段课程,一边学习补修课程的方式。补修课程考核方式可以为:考试(开卷或者闭卷)、大作业、分次作业等,具体由各分校组织实施。考核合格一门计算一门,直至补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结果计入学籍档案,供毕业时审核。应补修而未补修者不得毕业。学生补修课程不列入本科教学计划内,不作为毕业学分计算。

三、学习方式

学生可以采取自学、收看音像教材、适当面授辅导并且结合作业或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面授辅导可以在教学班插班听课,与本门课程任课教师联系解惑、答疑。

四、学习资源与学期安排

分校可以自己选择相关学习资源,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和辅助教材)、音像教材。省电大拟提供每门课程辅导材料(推荐教材),内容包括本门课程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并且配备参考练习题,对于基本知识部分,学生应该认真结合教材进行学习、掌握,参考练习题供巩固基本知识使用。具体学习资源及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学期安排

文字教材

主教材

文字教材

辅助教材

 

音像教材

 

推荐教材

法理学

第一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宪法学

第一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刑法学

第二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录音

 

刑事诉讼法学

第二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民法学

第二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录音

 

民事诉讼法学

第二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经济法学

第三学期

中央电大

中央电大

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