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招生入学资格审核暂行规定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校教 [2001]30号《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入学资格审核时间
每年春季的2月下旬和秋季的8月下旬在省校指定地点统一进行全省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二、审核内容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各专业报名人数入学资格审核统计表(须经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纸张大小统一为381列计算机打印纸)。
2、报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其教师身份的材料。
3、报护理学专业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入学资格审核制度
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即市级电大分校初审、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或委托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终审,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四、入学资格审核程序
1、学生报名时需按要求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免冠照片数张,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2、市级电大分校将初审合格学生的有关情况录入“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简称“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新生报名验证单”,在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市级电大分校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同时在“学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市级电大分校应在省校规定的时间内结束入学资格审核的初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省电大上报新生数据后,持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新生报名验证单”等材料到省电大进行复审和终审。
4、报名参加开放教育学习的学员须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由省电大统一组织的入学水平测试。省电大根据招生计划和测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各分校根据录取名单组织新生注册。
5、省电大收到市级电大分校上报的新生注册数据后,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和相关数据进行重点复审。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予以注册,生成学号,打印“新生注册花名册”,并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新生注册花名册”上加盖省电大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同时在“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6、省电大复审工作结束后,将“新生注册花名册”上报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新生注册花名册”中划去,最后加盖公章。
7、省电大于每年的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新生注册数据(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新生注册花名册”二份(A4纸,装订整齐,封皮加盖校章)上报中央电大。
8、中央电大在收到省电大上报的新生注册数据和“新生注册花名册”后,将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完成后,中央电大在合格的名册上加盖中央电大学生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新生注册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中央电大,一份返还省电大。
9、新生入学注册审核以中央电大终审(抽查)结果为准。省电大按中央电大终审结果,及时对其教务管理系统内相应的数据进行调整,并通知有关试点分校。
10、中央电大将终审后的新生学籍数据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五、收费标准
省电大收取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费20元/人。其中10元/人作为入学资格审核费上交中央电大,另外10元/人作为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录取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