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电大县级工作站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办法
(试 行)
为适应开放教育逐步扩大的办学规模,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并为确保教学质量,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现制定芜湖电大县级工作站教务管理办法,请各工作站遵照执行:
一、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在籍学生自录取直至毕业的成绩、学籍异动、毕业资格审核的追踪管理过程,县级工作站的学籍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教务管理档案:
根据省电大及市电大当年招生文件规定,县级工作站要将招生计划审批表,县级工作站与市电大联合办学协议书,开办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学生花名册、学生成绩统计表等集中归档,建立起完整的教务管理档案。
2、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入学后,县级工作站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入学报名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籍异动记录、奖惩记录等。学生学藉档案应以专业教学班为单位,由专人集中管理。
3、学生成绩统计表的记录和保管:
(1)
学生成绩统计表用以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学籍异动、毕业审核等基本情况。
(2)
学生每学期的考试成绩、学籍异动以及毕业时间由教务人员及时准确登入。
(3)
学生成绩统计表以专业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教务人员负责保管。
4、学藉异动情况的处理:
(1)
注册、缴费手续的办理:
学生入学后,按学期(或学分)在指定的时间到所在县级工作站办理注册、缴费手续。对逾期不办理的学生,经县级工作站与其联系后,仍不办理注册手续者(开学后三周内),作自动退学处理。未注册学生不得参加学习和考试。
(2)
休学手续的办理:
在学籍有效年限内,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可申请休学,休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县级工作站核准后,经市电大批准,并报省电大学藉管理科备案。
(3)
复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休学期满,可申请复学,在学期开学前向县级工作站提出申请,经县级工作站确认符合复学条件者,报市电大,可批准复学。学生复学时,一般编入下一级相同专业教学班学习,如没有相同的专业,可转入同一大类相近专业参加学习。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专业,但确有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县级工作站审核报市电大,由省电大批准后,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转专业只限在入学两周内办理。
5、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在课程考试前必须进行形成性考核,形考不合格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县级工作站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电大各专业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6、课程免修和学分替代: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原则是: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其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录,成绩按60分记录。具体免修免考申报要求及手续根据中央电大教学、教务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办理。
7、毕业审核及办证:
县级工作站在对学生进行毕业审核中,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应从学业和操行两方面进行。学业方面: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和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毕业评定。
毕业鉴定由学生写出个人总结,辅导员在此基础上写出评语,县级工作站、市电大签署意见。不能按时完成个人总结的学生,毕业签定时间推迟一年,毕业鉴定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毕业审核通过,县级工作站上报市电大毕业生初审名单,经市电大审核后,报省电大教务处审批。省电大与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后,定毕业生终审名单,方可办理毕业办证手续。
二、考务管理:
考试是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考务管理,各县级工作站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考试报名:
(1)
报考人数、科目统计:学生注册后,根据市电大下发的教学计划,认定考试科目,按省电大及市电大的要求,准确统计好每个学生的报考科目,学生需重修重考或加考的科目,要在报考统计表中注明。县级工作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报考统计表。市电大根据此表进行课程注册及课程报考数据录入。
(2)
课程注册、报考数据的核对:
市电大微机输入课程注册、报考数据打印后,县级工作站要根据学生报考统计表(留存),认真仔细核对,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2、
考场设置、考务人员安排:
(1) 考场设置:县级工作站的考点选择在本部或中学校园内。考点应具有良好的环境和考试氛围。考场周围应设有警戒区、警戒线,考试期间考点内须有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考场内应光线充足,桌内、地面始终保持清洁。
(2) 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以不超过30人为宜,考生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桌的抽屉一律朝前,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阶梯教室不得作为考场使用。
(3) 考试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提前、推迟,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按规定留考的除外),否则,考试无效,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 考务人员安排:一般情况下:每县级工作站考点配备考点主任一名,考点付主任一名,巡考员一名。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辅导教师、辅导员不得担任本教学班学生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如遇有亲属参加考试,应主动回避。
3、
试卷领交、保管:
(1) 各县级工作站考点,必须派专车及两名熟悉考务工作人员凭县级工作站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市电大教务处领取试卷。
(2) 领、送试卷时要当场核对科目,试卷份数、袋数是否准确,核查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
(3) 县级工作站必须将试卷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试卷专用保密室或试卷专用保密柜,试卷入库期间要指派两名专人负责保管。试卷库和柜的钥匙由两名专人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同时在场。考点应派专人24小时进行试卷值班。
(4)试卷于开考前5分钟在考场内由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考试结束后,立即验收密封。考前和考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阅试卷。考试中,任何人不得将当场试卷带出考场,如遇试题泄密,必须立即上报市电大直至省电大,同时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有效地处理。
(5)考务人员在每场考试半小时后立即将多余试卷按数收回、集中管理。考试期间内任何科目的余卷不得外传,待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将每张余卷上标明“废卷”。
(6)各县级工作站考点,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因此造成损失、泄密事件者要依照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4、留考:
(1)
学生两门科目考试时间冲突时,可以按排留考,如必修科目与选修科目考试时间冲突,应先考必修科目,后考选修科目。
(2)
需留考的考生,必须在考前向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说明留考情况,监考人员必须通知并监督考生在考完前一科目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与外界接触,并立即与考务人员联系。如考生擅自离开考场或与外界接触者,考务人员不得安排其留考。
(3)
考务人员在留考学生考完前一科目之前要统计、并安排好留考考场,做好留考的隔离工作,再将需留考的学生带进留考考场进行考试。
5、考试总结:
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县级工作站考点须总结本考点考试情况,按规定时间交市电大开放教育教务中心。
芜湖电大开放教育教务中心
20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