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电大[2005]2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教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要求,推进我校教科研工作,培养教科研人才,争创教科研成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原校课题研究小组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教科研队伍,吸收有志于参加教科研活动的教职工,特别是年轻教师,参加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等教科研工作,充实教科研力量,为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服务;

二、定期举办教科研沙龙活动,充实教科研参考资料,为全体教科研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场所和必要的教科研工作物质保证,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

三、结合教科研队伍建设的需要,不定期邀请专家举行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研讨和培训观摩活动;

四、在继续执行学校教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在校内分配方案中增加对教科研工作的激励因素,体现对教科研工作业绩的肯定,鼓励教职工多出教科研成果。

 

 

               芜湖电大

               200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