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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电大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记 分 册 二
0 0 二 年 六 月 芜湖电大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一、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并在结合我校开放教育实际的基础上,我校决定对学生的素质用定量的方法与以综合测评,进而不断提高我校开放教育学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并为学员评优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二、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程序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专业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以专业日常表现记录(成绩、日常表现、获奖证书、各专业记录等),作为审核依据。 2、每学年各单项评比应先与综合分测评前进行。 3、参加测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位学生测评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4、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辅导员、小组长和另由学生选举产生两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测评小组负责对每位学生的自测结果进行逐条审核,并按具体评分标准检查各项分值,计算最后得分。然后向全体同学公布,充分发挥相互监督作用,经核实无误后,确定每位学生的最后测评成绩。整个测评工作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测评最终结果除各专业存档一份外,同时报校开放教育辅导中心一份。 三、综合测评权重分配 1、综合测评实行1000分制,其中德育占300分,智育占600分,体育占100分。 2、具体附分办法,见《芜湖电大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 四、具体附分的几点说明 1、团体(合作)获奖(或发表)个人得分=响应档得分/团体(合作)人数 2、同一内容多项获奖,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记分。 3、五积记分制课程按下列方法折算分制 优——90分 良——80分 中——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 4、德育、体育及智育的能力部分的加减分均应在基本分基础上进行。本项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的最高分值。最低分为零分,不倒扣分。 5、未尽事宜,由校开放教育辅导中心负责解释。
芜 湖
电 大
2001年9月 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 德
育
共300分
基本分150分
累计:
智
育 共600分(含能力部分和学习成绩部分)
累计
共150分
基本分80分
共计
能力部分
学
习
成
绩
部
分 共450分
共计:
体
育 共100分
基本分150分
累计:
芜湖电大开放教育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记录表 班级
姓名
200
~200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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